端维律师签约代理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二审程
来源:中国环境资源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8年9月6日 浏览次数:1218
8月2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宣判,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安徽海德向原告赔偿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等费用5482.85万元。此案作为一起典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8月31日,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已与安徽端维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委托端维环境资源法律业务部刘林律师、张辉律师、胡应国律师团队负责该案二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