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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情况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日  浏览次数:1672

2019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18年12月以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布专项行动中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人员:张雪樵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卫列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八检察厅厅长

刘冬顺 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副司长

姚文广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自民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答问时说,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2018年12月,检察机关、水利部门主动对接,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黄河全流域生态治理。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答问时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沿黄九省(区)各级检察机关、河长办及河务局,形成一套“发现、交办、整改、验收、销号”系统完善的管理机制。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合作,形成保护黄河生态的强大合力。

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副司长刘冬顺答问时说,“清四乱”专项行动后,水利部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专项行动之后问题反弹,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具体来说:①切实压实责任②加强监督检查③夯实基础工作④强化科技支撑。 ​​​​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姚文广答问时说,在水利部和最高检共同领导下开展的这次专项行动,就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说,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黄河流域河湖生态持续好转。二是河长制发挥更大作用。三是机制创新实现1+1大于2。

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自民答问时说,关于黄河生态治理的长远治本之策,从办案实践来说,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①加快推进黄河立法,编制黄河全流域整体规划②重点统筹推进滩区综合治理③探索建立黄河全流域检察监督机制,与地方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努力,形成黄河全流域协同有力的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协同水利部、黄河委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特别是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推动黄河治理保护工作法治化,为实现河晏海清、生态文明、百姓幸福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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