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维所代理的江苏腾源环保有限公司诉江苏省环保厅确认行政违法案件获立案
来源:中国环境资源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8年9月18日 浏览次数:1791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江苏腾源环保有限公司诉江苏省环保厅确认行政违法一案,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据悉,江苏腾源环保有限公司诉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纠纷一案一审程序中,江苏腾源环保有限公司收到泰州市环境保护局的举证材料,方才获知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江苏腾源环保有限公司作出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是按照江苏省环保厅于2017年2月17日作出的苏环函【2017】29号《关于通报江苏腾源环保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函》的行政指令作出的。
前述通报函明确指令兴化市环保局责令江苏腾源环保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建议兴化市人民政府请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吊销江苏腾源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要求兴化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15日之前将对江苏腾源环保有限公司的查处情况报告给省环保厅。
正是由于江苏省环保厅同步函明确要求相关行政机关作出上述行政处罚,江苏腾源环保有限公司已经被责令停产并被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吊销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江苏腾源环保有限公司已经就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提起了行政诉讼。
江苏腾源环保有限公司认为:江苏省环保厅作出的上述苏环函【2017】29号《关于通报江苏腾源环保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函》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为此,依法起诉江苏省环保厅,要求确认上述通报函违法。